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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从勤杂工到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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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之有道的生意经

    早年丧母的他被寄养在叔叔家,每年只能在圣诞节得到唯一一套新衣服的贫困生活让他必须懂得算好经济账。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不满10岁的他已经是个送货郎,骑单车穿街走巷,对市场行情已略知一二。几年后,他曾在父亲的杂货店里打过工,算是进货、上柜、销售、服务这些市场运作的启蒙。26岁那年,他在电视台工作之余开了自己的杂货店。但终因白天没法儿顾及,店员中出了硕鼠,三个月后他只能甩卖店铺。不过靠了平日里精打细算,算是不赚不赔保了本。这之后,他需要找一种力所能及、便于管理的生意。

 

    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加拿大楼市处于底价,蒙特利尔繁荣的经济吸引着大量外来客,买楼出租成为他不错的选择。几经筹措,1976年雷蒙终于购得他的第一笔地产。他20岁时就独立担任电视台技术部大楼的管理员,经营自己的第一笔地产生意难不倒他。白天雷蒙在电视台工作,晚上维护保养楼层设施、打扫卫生。不但省了管理员的薪水,自己也不用再交房租。一年半之后,他卖了这栋楼,赚了65000元加币。因为这时,他需要为小女儿的出世准备一个house。

    谈起这个house的购买经历,雷蒙异常兴奋:“这是我这辈子最长的一次谈判。”六个月里,他动用了医生、律师、电视台高管三个有头有脸的朋友,上演了一出攻心战。对楼市行情颇为熟络的他告诉《时代人物周报》一个常用的估价方法,即地产市值大致等于房屋租金乘一个系数。按当时的楼市行情,这个系数约为5,因此他打算以60000元加币购买他看中的house,但卖房者却坚持高价出售。于是他每两个月请一位朋友出马,分别以55000、58000、59000元三个价位跟房主侃价。功夫不负攻心战,最终雷蒙实现了他的购买计划。“我准备了三份厚礼给了我的三个朋友,不仅仅是感谢。因为过了三个月,那栋house又以75000元出手了。”
 

    经验渐长、收获益丰,前前后后他共购置了七个地产项目。除了攻心战需要的脑力较量,不可不谈的还有他优秀的劳动习惯——劳动是他聚财的又一秘籍。现在,虽然有管理员为他养护他的地产项目,他仍经常干些体力活。他常在劳动的时候发现新的商机。“我喜欢选一些有潜力的楼,虽然需要整修,但只要花点功夫,就能有好价位。”1980年他新购的一栋楼,地下室是个半拉子工程,按说这栋50户的大楼够他花心思了,但他还是在地下室又构建了10户。“盈利嘛,不仅是每月的租金,两年后我赚了225000元,你说这跟多出的10户房能没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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